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广东省教育厅决定根据《意见》要求,实施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整校推进”混合式校本研修新模式,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采用以网络研修和校本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培训新方式(每人3年不少于50学时,其中校本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以示范项目带动全省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训,不断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研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到2022年底,完成全省所有中小学校教师应用能力提升研训,2020、2021、2022年分别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30%、50%、20%的研训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整校推进”机制,提升信息化应用融合创新水平在各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教科研部门、电教部门,下同)的指导下,成立以校长领衔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目标制定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和教师研修计划。“整校推进”要立足应用、靶向学习,通过“示范带动、分批实施、全员参与”的实施路径,激发教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内生动力,建立适应学校发展需求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模式。鼓励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集群发挥整体优势,积极探索“学区整体推进”或“集团整体推进”机制。
(二)建立城乡、区域协同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针对粤东西北地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薄弱问题,结合我省教育对口帮扶和学校结对支援政策,通过城乡之间、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之间的校际合作,探索名师网络课堂与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培训模式,以国家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为框架,利用优质资源、网络工作坊、专递课堂、远程协同备课等多种方式形成常态化学习共同体,定向帮扶乡村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助力贫困地区学校和乡村学校教师提高专业素养和课堂教学质量。以省教育信息化中心校、数字化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爱种子”教学改革试点等项目为抓手,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的区域推进机制。
(三)建立信息化应用示范机制,引领未来教育方向
面向有条件的地区遴选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水平高的学校,发掘基于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教学优秀经验,通过择优培育,形成教研成果与示范案例,建设本地教师跨学科教学能方提升培训优质资源和示范校。结合省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示范培育推广项目,支持项目学校开展智慧教学、智慧教研、智慧评价和智慧治理,打造智慧教育示范校。遴选培育一批智慧教育领航名教师、名校(园)长,示范带动全省教育教学模式的创新变革,提升教师、校(园)长面向未来教育发展进行教育教学创新的能力。
(四)建立全方位服务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与分层分类培训需求,按照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规划和政策要求,组建信息化研训团队,创新教师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充分发挥省、市、县(市、区)三级教师发展中心作用,分级指导研训的开展与实施,提高研训指导的针对性;建立相对开放的资源供给机制,提高培训资源应用的广泛性;完善优化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提高项目管理的便利性;变革测评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教师研修伴随式数据采集与过程性评价,提高测评助学的精准性。
三、主要措施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研训与管理队伍
1.组建省级能力提升工程2.0专家库。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教育信息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教师教育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建省级能力提升工程2.0专家库,负责设计全省推进方案、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指导示范项目、遴选课程资源、拟定能力发展测评标准、指导“整校推进”和参与有关评审评估等工作。
2. 建强各级研训团队。由省、市、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研训专家牵头,联合一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科骨干教师,专兼结合,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研训团队。通过工作坊研修模式,切实提升研训团队制定规划、组织教研、指导研修、开展测评的能力,助力学校实施校本研修。优先安排省级研训团队参加国家级培训,组织市级研训团队参加省级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提升培训,重点抓好县(市、区)研训团队专项研修,打造“素质好、教学优、懂技术、会应用、善指导”的县(市、区)级研训团队。制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训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加强研训团队的管理。
3. 组建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各学校组建由校长领衔,教学(教研)主任、信息技术骨干教师等3-5人构成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负责组织、管理、引领学校校本研修。省教育厅将每年举办一定数量的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提升管理团队的信息化领导能力。学校管理团队应依托各级研训团队力量,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引领全校教师提升应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教学、教研、管理、评价的能力。
(二)开展省级示范性培训项目
1.加强智能化教育领航名教师、名校(园)长培养。组织实施智能化教育领域的名教师、名校(园)长工程,遴选一批在智慧校园建设、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可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校(园)长,建立智能教育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引领全省各地教育信息化发展。2020年和2021年分年度开展智能教育领航名教师、名校(园)长高端研修,每年培训不少于200人。
2.加强跨学科教学骨干教师培养。省教育厅联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本地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资源和示范校。充分利用跨学科教学(教研)成果和示范校经验,整合高等学校、教科研培机构、校外科技活动中心、企业等多方资源,开展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教学培训。通过专项培训、多校协同的跨学科教学研修活动等方式,打造一批跨学科教学的骨干教师,推动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3.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育对口帮扶和学校结对支援政策的重要内容,加强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之间、城乡之间、对口市县(市、区)和学校之间的合作,通过“名师远程课堂+网络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培训模式开展试点建设,充分发挥试点区、试点校的引领帮扶作用。粤东西北地区结合本地乡村学校实际需求,积极推广利用“双师教学”模式开展教师培训。
(三)加强专项资源犀建设
建设全省能力提升工程2.0专项资源库,以国家能力提升工程相关文件为标准,组织专家制定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资源标准,通过整合能力提升工程1.0征集的典型应用案例资源、面向全国公开遴选课程资源、推荐高质量的国家慕课资源等多种方式,开放培训资源供给。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过程中,汇聚教师实践应用成果,通过平台记录资源使用率及用户评价等数据,建立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以能力提升工程1.0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拓展功能,优化服务,实现研修过程在线管理、研修测评在线实施和研修成果在线采集。建构省级统筹规划、地市组织管理、县(市、区)推进落实、学校贯彻实施的在线管理系统。严格执行研修资源多元筹措与多级审核机制,实现资源审核、推荐、发布、评价等管理功能。注重过程性测评与终结性测评相结合,开发校本应用考核第三方过程数据同步接口,对校本应用过程做到实时跟踪、伴随式收集,并通过测评系统进行诊断分析,最终形成分层、分类、分岗、分学科的多维度统计分析结果。建立研修成果采集系统,加大力度培育与推广优秀成果,支持项目顺利开展。
(五)开展“整校推进〃全员研修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我省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规划,按照“省市统筹、县(市、区)负责、学校自主、全员参与”的运行责任机制,以县(市、区)推进为重点,落实“整校推进”。
1. 省市示范推进
采取“省级统筹,省市共建”的模式,由省教育厅遴选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省级试点示范校,为各地整校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训打造“样板间七省级研训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程跟进,指导省级试点示范校管理团队依据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落实校本研修计划。省教育厅指导试点示范校总结经验,提炼成果,推广应用,为市、县(市、区)分批推进奠定良好基础。各地市应参照省级试点示范校建设标准,结合实际建设市级试点示范校,充分发挥市级试点示范校的辐射作用,将优秀实施模式与经验推广到各县(市、区)、学校。
2. 县(市、区)分批推进
县(市、区)是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的责任主体,须根据本地信息化教学实际需求,从示范带动、分类指导、“整校推进气全员覆盖等方面整体规划,精准施策,有效实施。充分借鉴省级试点示范校的经验做法,精心设计示范推进体系,按照分类指导、倾斜乡村的原则,形成示范带动与批次间结对滚动的分批推进有效机制。
3 .学校全面落实
学校要在县(市、区)的规划和指导下,以“助力学校教学创新,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等能力”为目标,自主规划与开展“整校推进,工作。
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在县(市、区)研训团队和培训机构联合指导下制定学校信息化规划方案,选定学校研修主题,组织教师开展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学校教研组围绕学校研修主题,制定学科研修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学科研修活动,形成以学科为单位的信息化教学示范案例,同时,积极参与学校的应用实践,建设学科网络学习空间,分阶段上传实践活动情况、作品及反思报告。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鼓励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的教师围绕学校研修主题开展教育教学创新。
4 .校本应用考核
支持成果导向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以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为核心,对教师研修、实践与个人空间建设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省教育厅制定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方案,地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校本应用考核实施办法,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和指导县(市、区)组织实施校本应用考核工作。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校提升评估指标和校本应用考核实施细则,规范学时学分管理,建立学校整体提升考核电子档案,开展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以评促用。
5 .学时认定
各地必须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和校长必修专业科目学时,依托“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登记、管理。
(六)成果应用推广
通过汇聚优秀资源,凝练研修成果,遴选示范区、示范校,全面总结提升等举措,以用促学,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汇聚一线教师优质实践成果,组织专家进行成果再加工,丰富专项资源库。遴选信息化应用示范区、示范校,充分发挥示范区和示范校的引领作用,鼓励培训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变,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鼓励各中小学校借助市县研训团队、研修指导机构的力量总结凝炼研修成果,分享优秀经验。组织校本应用能力提升成果展示、“整校推进”典型案例评选、信息化教育成果征集等活动,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促进全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四、实施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2月)
1. 建立各级研训团队,完善相关指南标准,为“整校推进”提供智力支持。
2. 遴选优质培训资源,建立专项资源库,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技术保障,落实实施制度。
(二)试点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6月)
1. 遴选一批积极参与、具有较好条件的学校作为试点示范校,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管理者、培训者、学校管理团队、骨干教师培训,并组织推进试点示范校教师全员研修。
2. 组织非试点示范校的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管理者、学校管理团队、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为非试点示范校开展全员研修做好前期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2年7月)
1. 按照各地市统筹组织、县(市、区)负责实施的方式,分年度、分区域、分学校组织开展教师全员研修。
2. 运用能力提升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做好教师和学校参训过程动态数据收集和效果监测评价工作。
3. 完善信息素养培训资源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教师发展中心教研职能,鼓励一线教师共建资源,完善省级信息化教育资源库。
4. 建立信息化创新应用机制,加强试点示范校的引领作用,组织全省教师、学校开展创新应用案例征集、跨学科教学经验分享、信息化创新校园建设评选活动。
(四)总结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2月)
开展项目考核评估,总结经验、凝练成果。针对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分别遴选一批信息化融合与创新示范区、示范校和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示范区、示范校。
五.条件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广东省能力提升工程2.0由广东省教育厅师资处统筹,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推进,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组织实施;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市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方案,重点指导县(市、区)工作开展;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相关资源,科学统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训项目;各级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整校推进”的指导与协调工作。
2. 明确校长责任。校长是本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准确把握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基础上,组织制定本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目标和规划,并围绕目标、规划切实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支持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研训〉落实全员信息化研修学分要求,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校长要将能力提升工程作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学校各部门职能及每位教师的岗位职责中,并加强监管,推进落实。
3. 鼓励多元参与。依托省、市、县(市、区)三级教师发展中心以及近三年(2017-2019年)独立承担过“国培计划”项目和“强师工程”省级项目的机构开展全员研修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社会机构积极研发服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的软硬件产品,参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研训。
(二)经费保障
省统筹安排能力提升工程2.0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组织管理、信息化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技术支持、校本应用考核系统建设、培训课程资源遴选与奖补、省级示范项目开展、试点示范校(区)建设、竞赛组织与成果应用推广等。各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经费筹措和统筹力度,可以在省财政“强师工程”地方奖补经费和教师培训预算经费中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校要统筹整合多方资源,为本校教师学习与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发展。
(三)监管评估
省教育厅、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专家评估、参训教师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进行监管评估和指导督导工作,定期通报监测结果。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整体提升工作的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价。抓严“进口七实行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校本研修方案审核备案制度;抓实“出口”,根据省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办法,开展校本应用考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专项培训参与情况、“整校推进"与校本应用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