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为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教师发展体系,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服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实施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幼教、特教、教师发展中心)教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教师发展体系基本形成,教师队伍规模、结构、质量和管理体制基本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城乡、公民办学校教师差距进一步缩小。到2025年,全市教师发展体系健全完善,教师队伍结构性紧缺状况基本缓解,城乡、公民办学校教师差距进一步缩小,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占比进一步提升,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备,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要求落实,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教师的师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能力有所增强,形成一支引领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重要举措
(一)加强教师教育,严格教师准入条件
1.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队伍。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两个维护”铸魂,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每位党员教师。健全“双带头人”和“双培养”机制,加大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力度。配齐建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打造多样化、立体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平台。按实际党员人数落实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者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参评德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学、1200人以上的小学须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分校区学生达到上述规模的,应独立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2.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落实《广州市教育系统加强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师风养成。将师德表现作为选聘录用、考核评价、职称评聘、奖励表彰、定期注册、课题申报的首要内容。加强师德基地建设,强化师德培训,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首位,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与师德自律意识,组织师德师风“同学习”全员培训、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培训和“教育大讲坛”师德专场,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广泛征集并宣传师德好故事。对师德师风问题全面排查与整治,健全教师师德档案,依法依规核实并严肃查处师德违规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3.强化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发展的有机衔接。
新设广州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承办学前教育高职专业学院、鼓励中职学校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开展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人才培养。支持广州大学加强师范类专业招生规模和教育硕士培养规模,提升师范教育质量。与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共同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逐步形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中心为纽带、各类工作室为抓手、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鼓励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层次并给予支持。
4.优化教师招聘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继续推行教师招聘制度改革,优化教师招聘办法,探索适度扩大学校招聘自主权。对标省“强师工程”的指标要求,提高教师入职门槛,各区各学校在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时,统筹考虑本地各学段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水平的比例,科学合理制定招聘的学历层次要求。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严格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准入条件。建设“广州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网”,推进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推荐和评审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引才绩效。
(二)聚焦能力提升,规范专业成长路径
基于教师专业成长规律,构建具有广州特色,指向教师生涯发展的全过程的教师专业成长体系。
5.实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
研究并制定新教师培训指导意见,探索标准化、体系化、制度化、递进式的培训机制。引导新教师树立立德树人理念,自觉遵守职业规范,掌握教育教学理论,研习学科教学方法,形成教学基本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适应教师岗位要求。针对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专业背景的新教师设置不同维度的培训课程,完善知识结构。指导各区规范开展青年教师培训项目并将其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引导青年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并以学科育人为主线树立教科研工作意识,确定从胜任教师到优秀教师的成长计划。推动广州市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常态化,以赛促教,促进青年教师不断提升职业素养、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6.实施高水平人才培养工程。
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构建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成长阶梯式培养体系,完善成长标准,明晰成长目标(主要指标见附件)。加强各级各类工作室主持人队伍建设。巩固和深化“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等五大培养工程成果, 继续实施市“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强化教育教学成果凝练能力的培育。各区要建立高水平人才的规划、储备、激励以及培用结合机制,发挥高水平教育人才示范辐射作用。实施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高校访学计划和境外研修计划,鼓励和支持各区各校依托国际姊妹校、港澳台姊妹校等在教师教育、课堂教学、课程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校长、教师国际视野。
7.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实施“乡村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市、区两级联动并利用互联网+教育及大数据管理手段,每年遴选1000名乡村教师并为其提升学历提供免费课程及考试服务。搭建培训学分银行,实现学历教育专业学分与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学时相互衔接、课程及学分互换。实施乡村青年教师助力培训项目,对于任教三年以上、有发展潜力的乡村中小学青年教师开展不少于10天的师德养成与学科育人能力培训。加强乡村校长队伍培训。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开展以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8.实施民办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以政府履职专项督导和年检为抓手,加强民办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民办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重点加大对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开展以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培训,5年内实现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全员轮训。市、区各级在遴选培养优秀骨干教师时向民办教师倾斜。开设民办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学培训项目,重点提升民办学校校(园)长依法规范办学能力、教育领导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逐步形成校(园)长、教师轮训长效机制。
9.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双师”能力提升工程。
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和职业学校深度融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促进职业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协调发展。建立新教师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支持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与“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打造20个市级“双师型”名教师、名校长、教育专家工作室。对接1+X 证书制度试点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需求,探索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培育一批具备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能力的教师。
10.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制定《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建立各区各校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工作机制,建优培训团队和学校管理团队,抓好校本研修,遴选试点学校,提升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能力,课程资源开发能力。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教师信息素养测评,抓实质量检测和绩效评估。实现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11.实施教师教科研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教科研人员的专业发展机制,紧密联系教育教学一线实际开展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校本研修。校长、教师要立足教学一线,加强对教育理念、课改政策、教学方法,以及强化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以国家、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理论素养,推动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打造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教育教学成果,有效支撑我市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三)优化资源配置,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12.探索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的多种路径。
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切实缓解学段、学科、城乡师资失衡矛盾,有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在核定的教师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动态调整、统筹管理,对新机制教师和中小学教职员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强化考核,加强学科富余教师转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全面做好政策配套设计,优化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探索建立“市域统筹,以市为主”的“高考综合改革”教研联盟以柔性配置全市优质高中教师资源,在区域内统筹配置普通高中教师资源,适应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通过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在集团范围内加强教师资源调配,扩大优质师资覆盖面。
13.研究探索校长管理制度改革。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支持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落实学校在中层干部聘任、教师选聘及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教职工奖励惩处等方面的管理权限。
14.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落实省、市对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比例要求,到2022年幼儿园达到10%、小学达到15%、初中达到30%、高中达到40%。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细化符合不同岗位特点的评价指标。研究、完善符合中职学校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稳步推动中职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实行单列评审。探索研制教研员队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加强对高级教师的聘后管理和使用,研究制定聘后目标考核制度。
15.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改革教师评价,强化师德师风和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教育教学实际,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将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明确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不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16.健全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以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为依据,进一步健全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教师聘任制度,建立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四)应用信息技术,完善发展支持体系
17.推进教师队伍大数据建设。
建设“广州市教师专业发展服务平台”,继续升级“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探索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于教师教育资源建设、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和能力测评等。实现各级各类教师信息的“伴随式收集”,为教师精准培养和智慧教研提供数据支撑。建设智慧教育创新实践培训中心,打造智慧化培训生态体系。探索为教师管理、专业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和全面的教师专业发展数据分析服务,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自主发展。
18.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在规模和数量上积极与国家和省对接,建立完整的荣誉表彰体系,重点奖励并多渠道宣传表扬教学一线教师。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优化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落实特殊教育津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将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合法权益纳入学校年检体系。落实民办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享有与公办教师同等权利。
19.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构建市、区、校三级相互联动和衔接的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推进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和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充分发挥6个市级教师发展中心的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功能,加强与省级教师发展中心等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指导各区级教师发展中心有效整合教师培训、教科研和电教资源。加强教师培训者团队的专业提升。遴选骨干培训者、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研员组建市级教师培训者团队,以培训者职业道德修养、培训专业理论、培训专业技能为重点进行引领性培训,为各区培养一支有格局、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培训者团队。加强教师发展学校及校本研修示范校建设,建立健全与学校整体发展、教师专业成长相统一的校本培训制度。
20.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整治重点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广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减轻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对进校园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分类治理、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社会事务进校园等事项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保留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正常教学工作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是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摆在更为重要位置。各区政府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明确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完善配套政策,统筹协调解决教师发展中的系统性问题。
(二)强化经费保障。优先保障继续教育经费投入,市区人民政府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 安排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各中小学校要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三)强化督导保障。以省对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主线,将教师队伍建设纳入综合性督导、列入督查督导和评估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市每年对各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切实助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附件:2021-202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量化指标
附件
2021-2025年广州市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量化指标 | |||||||||
教师队伍学历水平 | |||||||||
学段 | 学历层次 | 2020 | 2022 | 2025 | |||||
幼儿园 | 大专 | 89.80% | ≥95% | ≥98% | |||||
小学 | 本科 | 80.82% | ≥90% | ≥93% | |||||
初中 | 本科 | 94.69% | ≥98% | ≥98% | |||||
高中 | 硕士 | 19.70% | ≥23% | ≥25% | |||||
教师队伍结构 | |||||||||
内容 | 2020 | 2022 | 2025年 | ||||||
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 | 71.24% | 100%(公办) 逐年递增(民办) | 100% | ||||||
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 / | 65% | 保持稳定在 合理区间 | ||||||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 |||||||||
目标 培养类型 | 2020 | 2022 | 2025 | ||||||
教育家型教师 | 87 | 100 | 150 | ||||||
卓越教师 | 853 | 1000 | 1500 | ||||||
骨干教师 | 14717 | 18000 | 22000 | ||||||
备注: 1.教育家型教师:指国家“万人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评价合格的校(园)长、教师,市教育专家工作室主持人。 2.卓越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百千万各类培养对象,省、市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3.骨干教师:指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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